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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院长在东宝区人民法院调研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2-10-23 15:39:00

    3月25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华率市中院分管案件质量的副院长王渊源及审管办工作人员一行五人到东宝区人民法院就“审判管理年”活动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
   陈华院长一行听取了东宝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 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对东宝区人民法院所采取的措施予以了充分肯定。自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后,东宝区人民法院将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强化了组织领导,规范了机构职能,明确了以严格审限管理监督、降低案件发改率、严把文书质量关和全面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的活动内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全院案件质量和效率上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市中院审管办负责人通报了东宝法院在第一季度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与东宝法院进行了沟通交流。
   围绕如何开展好“审判管理年”活动,陈华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真正提升对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每个办案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深入查找出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痛下决心,扎实整改。两级法院要全力配合,搞好沟通协调,共同努力把我市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要抓好五个重点环节。要抓好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环节,对26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逐项分析,弄懂吃透;要抓好以案件流程控制为平台环节,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在案件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结案标准,全程跟踪控制;要抓好以案件质量考评为载体环节,绩效考核要注重同奖同罚,充分调动法官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要抓好以责任制追究为保障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责任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要抓好以信息化运用为抓手环节,加强办案人员软件操作技术水平培训,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三是要注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要为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供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权、奖惩建议权,为实施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