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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3-04-27 10:23:00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东宝区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创新力度,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正渠道,努力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司法。

一是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院宣传调研科负责全院司法公开工作日常活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单位指定一名司法公开联络员,专门负责司法公开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宣传调研科安排专人负责在24小时内将资料公开到相应载体上,从而在全院形成整体联动、专班运作、专人负责的管理格局。

二是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司法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立案公开、庭审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东宝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载体、公开期限和责任单位进行明确细化,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对能量化考评的公开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值,其中陪审率不低于90%、当庭宣判率不低于80%、裁判文书上网率不低于80%、执行听证会全年不少于6次、巡回审判各基层法庭不低于8次(机关庭不低于2次)。

三是全力打造司法公开“十大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对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开栏等硬件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添置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和科技法庭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提升司法公开的科技含量。将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改建为“三心一庭”合一,即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材料收转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小额速裁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各类新闻媒体、手机短信通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法院各类重大活动情况,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创新巡回法庭模式,通过“农家法庭”、“社区法庭”、“园区法庭”、“假日法庭”等形式,拓宽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渠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完善执法执纪监督员联席会制度,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日常督办检查。根据各单位职能分工不同,分别制定了针对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部门和综合服务部门的百分制《司法公开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成立由院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宣传调研科等单位组成的司法公开工作督办小组,每月定期对各单位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评,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与院全年目标考评指标相挂钩。同时,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问责表彰机制,对司法公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