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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面建议"到"落地实效":东宝法院“一号建议”激活金融债权执行“一池春水”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10-16 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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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宝法院收到辖区某银行荆门分行的回复函,该行对法院此前发出的2025年1号司法建议书予以完全采纳。这份凝聚司法智慧与实践思考的建议,在发出一个多月后便迎来积极回应,正推动辖区金融债权执行工作从“两高两低”的困局中破题,实现司法效能与金融安全的双向提升。

司法建议不是一纸空文,而是破解执行难题、参与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这一共识的形成,源于辖区金融执行案件的严峻挑战。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东宝法院辖区金融借贷执行案件呈高发态势,仅某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2018年1月至今年5月就达305件,申请执行标的超1.2亿元。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案件呈现出“高立案数量、高终本率、低和解率、低执行完毕率”的突出问题——终本率高达87.31%,标的到位率仅13.86%,执行完毕率不足0.5%,今年上半年立案执行数更是激增至92件。

一边是金融债权难以兑现的市场风险,一边是被执行人陷入困局的民生困境,如何打破僵局?东宝法院组建专门团队展开深度调研,通过剖析近5年该银行案件数据、查阅卷宗材料、与该银行代理人及律师反复沟通,精准锁定三大症结:九成以上案件银行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近半案件未申请财产保全;银行内部机制排斥执行和解,即便法院向银行释明,对有能力分期履行的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若违反协议还可申请恢复执行,银行仍拒绝和解;银行代理人缺乏特别授权,协商中无决策权,当层层上报银行时大都被驳回。

找准病灶方能对症下药。结合其他法院对金融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东宝法院于6月4日拟定司法建议书,经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送达某银行荆门分行。建议书以翔实数据为支撑,直指案件办理中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三项针对性建议:1.赋予代理人特别授权的代理权限,督促某银行积极参与诉讼,有效参与执行;2.摒弃拒不调解、和解的固化理念,允许符合分期还款条件的被执行人以和解方式履行义务;3.督促辖区某银行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时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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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发出1个多月后,东宝法院收到了该银行对于司法建议书的复函,全面采纳了相关司法建议。今年6月以来,东宝法院正在办理的118件涉该银行执行案件中,已有9件执行完毕,15件达成和解,因和解而撤回执行32件,有效提升了案件执行完毕率、和解率,降低了终本率。这一转变不仅让金融债权得到更有效保障,更通过柔性执行方式为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留足喘息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东宝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建议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失信惩戒等举措,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以更坚实的司法保障护航辖区金融市场稳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执行局 卢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