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东宝法院“巡回法庭”关于劳务纠纷的三点提示
劳务纠纷,是企业经常遇到的难题。劳务纠纷发生后,对企业形象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近年来,辖区劳务纠纷呈上升趋势,如何减少及正确处理劳务纠纷,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一直是东宝法院关心、关注的问题。
“砰!现在开庭。”
3月11日上午9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东宝法院“巡回法庭”在工业园区内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涉辖区企业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吸引了数十名企业家代表和群众旁听庭审。
原告王某系包工头,被告系东宝工业园区一电气公司及另一建设公司。电气公司将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承包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项目管理人又将土建劳务大清分包给原告王某。项目完工后,双方就劳务费用产生纠纷。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原告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产生争议。 庭审辩论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意见分歧大,双方均表示放弃调解。因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此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将对新搜集上来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再另行开庭审理。
通过该案的审理,法官提示,有三点应引起注意:
法官提示
1
要严格合同审查,依法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应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和施工方要同步跟进,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进度加以确认。
3
在结算工程款时,最好不要采取代付的形式,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应直接打到农民工银行卡上,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企业家代表表示,这是他第一次零距旁听庭审,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让他懂得了依法全面履行合同的重要性。
近年来,东宝法院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精准普法、按需送法”为抓手,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