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执行局5名员额法官的请示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18:10
东法〔2016〕13号 签发人:罗 勇
关于核定执行局5名员额法官的请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院执行案件积压严重,且每年新收执行案件呈激增态势。目前,执行员的人均负案均已超过100件,全院面临的执行案件压力非常大。恰逢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此,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请求上级法院同意在执行局的力量配备上倾斜配备5名法官,待完成执行工作的阶段性任务之后,再按照省高要求恢复到标准配备。因执行局配备的员额法官超过省院规定的3人合议庭,需要层报省高院审定。
妥否,请审批。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2016年5月10日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