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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扫黑除恶故事汇(十一)|恶行累累,终被“一锅端”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7-25 11:57:37

专栏语:重拳扫黑恶,铁腕护民生。平安法治荆门推出扫黑除恶系列故事,揭露黑恶势力的罪恶行径,以案释法,弘扬正气,传递法治力量,共建平安荆门。

郭某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郭某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全体成员唯他马首是瞻,事事听命于郭某红。该黑社会组织人员分别由:郭某红等24人组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郭某红对整个组织的运行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处于组织的核心地位。

1996年8月,从事个体油料运输的郭某红途经湖北省巴东县时,车辆因爆胎而抛锚,找来的修车老板谭某对人生地不熟的郭某红漫天要价,吃了亏的郭某红心有不忿,约齐了5、6名司机朋友后,郭某红以修车为由将谭某“钓”了出来,毫无防备的谭某刚露面就被一哄而上的郭某红等人打倒在地,最终,谭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2002年8月,郭某红与同在荆门混社会的韩某发生口角,双方相互讲狠并约定地点“摆场子”。因该次聚众斗殴,“某红哥”在荆门名声大噪,确定了自己的“大哥”地位。郭某红犯罪组织拥有固定成员20余名,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累累罪恶行径“立威开路”,通过敲诈勒索、暴力拆迁等非法手段达到垄断荆门城区土方拆迁工程,聚敛了巨额财产。

在社会上有了一定恶名的郭某红开始承接荆门地区房屋拆迁、土木工程项目,2009年,郭某红在土木工程上掘得第一桶金,初尝甜头的郭某红意识到只有做大做强才能赚更多的钱,于是开始有目的地豢养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为自己长期垄断荆门城区土方拆迁工程提供暴力支持。

数年间,郭某红带领组织成员以打开路,不断打压竞争对手,插手工程建设,牟取经济利益,而工程项目的收入,成为了郭某红维系黑社会组织的“供血站”,逐步形成“以黑护拆、以拆养黑”模式。一个以郭某红为组织、领导者,以余某、郑某、杨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

郭某红及所属组织频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当地百姓合法权益,心狠手辣,恶名远扬,受害人谈之色变,该犯罪组织有组织的实施了46起案件,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造成4人轻伤、11人轻微伤的后果,称霸于荆门城区,对荆门城区人民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受害人迫于该组织势力,生怕遭到报复、陷害,不敢报案、不愿报案。

专案组民警发扬“白加黑”“5+2”的专案作风,经过200多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战,行程3省12县市区10余万公里,走访调查300余名受害人、证人,制作相关证据笔录1300余份,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获取了扎实的证据,查实违法犯罪案件61起,查明了该组织的大量违法犯罪事实,制作了案件卷宗108册,揭露了郭某红犯罪组织的累累罪行。

2020年9月14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对郭某红等24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等七项罪名作出宣判,郭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余组织成员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郭某红案件查获的房产价值为1860余万元,查获的车辆价值为100余万元,其他项财产估值1871.5余万元。合计没收财产3831余万元。

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3人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正义从不会缺席。这一毒瘤的清除,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扫黑除恶,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石。黑恶不除,公平、法治、稳定的市场环境就无从谈起。黑恶不除,社会就不得安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就是一句空话。

政法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肩负重要责任,定当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不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荆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