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法院设立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2-09-20 17:42:16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破产保障,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保障破产案件管理人忠实履行职责,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联合东宝区财政局出台了《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设立“东宝法院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这标志着汉川市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取得新的突破,有利于解决破产案件管理人经费保障问题,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资金保障。
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设立后,东宝法院在2022年7月、8月分别向2个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发出比例提取破产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人报酬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管理人对东宝区人民法院从管理人报酬中提取破产专项资金的举措十分支持,均于2022年9月向东宝法院复函,以实际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破产保障。
下一步,东宝区人民法院将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在司法实践中贯彻高质量发展精神,主动融入区委中心大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